5月23日,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发布通报,上海建桥学院顺利通过"全国文明单位"复查。自2015年首次摘得这一全国文明建设领域最高荣誉以来,上海建桥学院已连续三次蝉联该称号,成为上海市民办高校中持续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的标杆之一。
作为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并同步开展复查的权威荣誉,"全国文明单位"的保留意味着单位在思想道德建设、文明风尚培育、社会责任履行等多方面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。上海建桥学院此次蝉联,既源于21年如一日对雷锋精神的传承与践行——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,打造具有建桥特色的精神文明建设品牌;也得益于在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创新探索,通过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协同育人模式,培养了大批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,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稳居上海高校前列,并两次荣获"上海市促进就业先进集体"。此外,上海建桥学院连续20年10次蝉联"上海市文明单位(校园)",为全国文明单位的创建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展望未来,建桥教育将以此次荣誉为新起点,继续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深入挖掘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,推动文明创建与教育教学、人才培养的深度融合,为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接班人做出更大贡献。